经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清远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连州市鹏盛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鹿子洞矿区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黄文俊 0763-6626303
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广东省连州市鹏盛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鹿子洞矿区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2:评审意见书(清地协地评审字〔2025〕44号)
附件1:广东省连州市鹏盛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鹿子洞矿区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评审意见书(清地协地评审字〔2025〕44号).pdf